译文
我的心十分明亮像朝日,又十分皎洁如拂晓的明月。
我十五岁就嫁到你家来,一旦遭遗弃便成满头白发的老年。
本是同心忽然分离,两人相距遥远就像那胡与越。
胡与越还有会见的时候,参与辰相距辽远就永远不能相见。
你的身影我已丝毫看不见,音声也无法传到我身边。
将细弦在琴柱上调紧,抚琴弹奏一曲多么凄切。
情思随着琴声回旋往复,忧愁袭来不可断绝。
我像涂山氏之女那样唱起了“候人”之歌有着深深的遗憾,又像古代诗人那样吟起“一日不见如三秋兮”的《采葛》诗哀叹永别。
天气变得寒冷蟋蟀已吟唱在我的床下,北风也在我的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比,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