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大红公鸡披着华彩毛羽,一双趾爪光如锋刃剑芒。
只见它们一展炎威雄风,会战在大门至厅堂的路上。
看它尖利的长爪踏踩着玉阶,发怒的双眼燃烧起凶猛的火光。
长长的尾翅搅起阵阵惊风,有力的双翅正铺展伸张。
轻捷地奋起尖嘴利爪,时而闪电般进击,时而腾跃飞翔。
注释
斗鸡:古代的一种娱乐活动。
丹鸡:占俗盟誓和祭祀所用的赤毛雄鸡。丹,红色。
被:通“披”。
华采:华丽的彩衣。釆,同“彩”。
距:鸡爪,也专指鸡足后突出如距的尖骨,争斗时用以刺对方。古代,斗鸡的爪子都套有金属外套,而且特
该诗当作于建安十四年(209年)之后,当时曹丕、曹植兄弟与陈琳、王粲、徐干、刘桢、应玚等人于邺中宴游,彼此诗赋唱和,诸人多有同题之作。宫廷游宴中常有的一种游戏就是斗鸡。曹植、应玚等都有《斗鸡诗》。作者也应当是于此时在魏宫中观看了斗鸡之后,才有此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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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一开篇,作者便运用生花妙笔,极力渲染鸡的风姿,显得异常的神气:“丹鸡披华采,双距如锋芒。”雄鸡本来就以色彩绚丽著称,而这只斗鸡更是不同凡响:它火红如丹,羽毛华美,仿佛披上了五光十色的彩衣;那一双尖爪,锐利无比,宛如刀锋箭芒。如此的雄姿,如此的气势,真是先声夺人,定能取胜。
接下来的两句,视鸡为人,点出此鸡参加争斗的原因:“愿一扬炎威,会战此中唐。”这次游戏是主人闲极无聊,为了与众宾客取乐,才驱使鸡争斗的。而诗人则发挥想像,独出心裁,代鸡言志,说自己所以出斗,是为了一展雄姿,扬威中唐,以示不可战胜的实力。这样,变被动为主动,视无情为有情,极有韵致。
接
陈胜王凡六月。已为王,王陈。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,之陈,扣宫门曰:“吾欲见涉。”宫门令欲缚之。自辩数,乃置,不肯为通。陈王出,遮道而呼涉。陈王闻之,乃召见,载与俱归。入宫,见殿屋帷帐,客曰:“夥颐!涉之为王沉沉者!”楚人谓多为伙,故天下传之,夥涉为王,由陈涉始。客出入愈益发舒,言陈王故情。或说陈王曰:“客愚无知,颛妄言,轻威。”陈王斩之。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,由是无亲陈王者。陈王以朱房为中正,胡武为司过,主司群臣。诸将徇地,至,令之不是者,系而罪之,以苛察为忠。其所不善者,弗下吏,辄自治之。陈王信用之。诸将以其故不亲附,此其所以败也。
陈胜虽已死,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,由涉首事也。高祖时为陈涉置守頉三十家砀,至今血食。